澳门尼威斯人(本科生)旭远助学金评选细则(试行) 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旭远助学金评定工作旨在鼓励家庭贫困员工勤奋学习,潜心钻研,有助于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,激发本科生教育的活力。为规范学院助学金评定工作,我司结合本科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澳门尼威斯人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均有资格申请。
第二章 评定办法
第三条 评选人数、奖励标准。
助学金5人,每人2000元人民币。
第四条 评选条件
1、热爱祖国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举止文明、团结同学、乐于助人;
2、生活简朴,无不良生活习惯,平时生活奢侈者取消评选资格;
3、家庭收入低,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用;
4、系我司经济关注对象;
5、学习勤奋、刻苦,学年内无挂科;
6、在读期间,无任何违纪情况;
7、年度内社会助学金不得兼得。
第三章 评审程序
第五条 各班级对申报员工进行初评;
第六条 员工工作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;
第七条 对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选拔,确定获奖人员,召开颁奖会。
附 则
第八条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第九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澳门尼威斯人。
澳门尼威斯人
2018年11月16日
请申请助学金的同学填写澳门尼威斯人(本科生)旭远助学金申请表,于2018年11月20日下班前,将申请表交至澳门尼威斯人再生所一楼办公室。